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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我们更好的开拓旅游市场,完善旅游产品,提高服务质量,塑造企业形象,请您提出您宝贵的意见和建议,我们将不胜感激!
请发邮件至:939632371@qq.com
旅游者投诉:
根据国家旅游局32号令2010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旅游投诉处理办法》,明确游客申请投诉的条件、依据,以及旅游投诉实行属地化管理的有关规定,请您在预订旅游产品及服务时主动索要发票,妥善保管好旅游合同、行程单等相关证明。
当您的正当权益确实受到侵害时,请先确认与您签订合同的企业名称(合同中签约人所在公司,以签字处公司公章为准)。
有任何疑问,请发送邮件至939632371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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